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分类:其它
标签:非中心交易(公告代发)项目,招标(交易)公告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ZFZX-2024-03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服务

三、 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01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第二次)

¥1750000.00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期限:暂定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为止。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4)特定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备案;投标人未在近8年内连续承担过本集团债券审计业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累计5年承担过本集团债券审计业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04  27 日至2024 05  09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有意向的单位可将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本发送至邮箱597490567@qq.com,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工(联系电话:13957568050)。

3.资料要求: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投标人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相关名单、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仅作为登记使用,获取招标文件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 0517  14: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公用事业集团3号楼101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和http://ggb.sx.gov.cn/及http://www.zjsxpug.com/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本项目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元城大厦1602-1室,接收人:张建立,联系方式:1395756805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公用事业集团3号楼101开标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元城大厦1602-1室;联系人:张建立;联系电话:13957568050;数据电文接收邮箱:597490567@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浙江省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5-88361183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957568050

3.监督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招标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