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农民返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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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农民返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农民返乡创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付款方式变更为:承包人每季度按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上报进度,经工程师审查后付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期满且经发包人组织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 2、技术规格书参数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参照技术规格书执行。 3、技术规格书中第八章4.9条解码器增加了部分功能(详细内容以附件一“最新版技术规格书”为准)。 4、招标控制价变更为:18894993.5元,工程量清单已同步调整。 5、投标人投标文件需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参数、功能及其他要求,同时需响应技术规格书中参考品牌内容。 6、分包合同模板已调整(详见附件图纸处)。 7、总包服务费为该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建安费的2%。 8、报名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 请各投标人在附件处重新下载招标文件1.1、清单确认版,分包合同模板、最新版技术规格书、控制价明细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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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